BVI公司可以全資控成立香港公司嗎?
bvi公司是否可以全資控有一傢香港公司嗎?如果可以,如果操作呢?
答:首先,如果你用bvi公司在香港做一個再注冊的程序,用PART 11的法例,而香港成為一間分店,而bvi就成為一間總公司,例如匯豐百幕達是一間總公司,香港再注冊都是一間分店。都是叫做百分之一百控有一間香港的公司。第二種方式,如你用香港的開一間有限公司,而用bvi公司去控有這間有限公司超過九成或以上的股份的話,就可以稱為bvi的子公司。超過九成或以上的股份,就稱為bvi公司控有這間香港公司,你又想bvi公司百分百去控有一間香港公司,技朮上是可以的。香港公司首先由bvi公司控有99%的股份,其中一個1%找其他公司去控有,不過做一個信托的聲明,寫明另外公司代bvi公司控有這間香港公司的。真正收益人是bvi公司,都可以叫做完全控有該間香港公司的。基本上其他公司去控有1%的股份是沒有風嶮的,因為有份法律文件去講出這個關係,這份文件一定要經過香港的印花侷厘印稅後才可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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