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公司報稅條件

 很多客戶會以為成立香港公司後,成立有限公司,不論在世界何處做生意,只要不在香港噹地營業,公司秘書,便無需繳納任何的稅務也不需要出具任何的財務報表(通常是做零申報),這完全是一種錯誤的概唸。

香港有限公司報稅可分為兩種:
  第一,DORMANT A/C(零申報/業務不活躍審計報告),同時滿足以下條件適用:
  1. 沒有購買任何物業、資產;
  2. 沒有任何銀行出入記錄(銀行月結單);
  3. 沒有經營任何業務,(包括香港本地業務和海外業務)。

  第二,AUDITOR'S REPORT(核數師報告)
  《香港公司法》規定: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須遞交核數師報告,交代該年度內公司所從事的一切業務。無論公司有無盈利都必須遞交報告。
因為香港實行來源地征稅原則,如果公司的盈利並非在香港產生,則香港稅務侷就無權要求該公司繳交利得稅,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請海外利得,申請獲批准後就可豁免相應稅款,但亦必須要做一份相應的核數師報告。

  香港公司的免稅不是與生俱來的,所有的一切都是需要經過申請的,通常情況下香港公司的免稅申請是在18個月以後,就是進行第一次報稅的時候(香港公司報稅和繳稅是兩件事情,報稅不一定需要繳稅),有很多客戶會問到那我是不是在第一年不需要繳納任何稅務了,其實這裏面也有個埳阱,你第一年是否需要繳納稅務是在18個月以後才能裁定,如果免稅沒有申請成功稅都是需要補上的,但是香港是一個按立法的地區,你只符合免稅的條件那麼申請免稅是沒有任何問題的。

  同時需要滿足:
  1.貨物是否運到香港進行一個海關登記的動作
  2.是否和香港噹地有實體的客戶進行交易
  3.合同是否和客戶在香港噹地簽訂的
  4.以及是否會在香港噹地租用OFFICE和聘請香港噹地的員工

  這些情況是免稅的一個基准,只要你滿足這些條件在根据一份核數師報告(審計)就可以去申請免稅了,噹然了,平時的財務是需要維護好的,包括一些單据上的處理,不然是沒有辦法出財務報表的也就意味著會加大申請免稅的難度,良好的財務會使你的免稅變為非常簡單(我司會指導客戶進行安排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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