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集團公司註銷登記所需材料
1、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企業集團註銷登記申請書》(母公司加蓋公章);
2、母公司簽署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》(母公司加蓋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本(本人簽字);
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、被委託人的許可權、委託期限。
3、《集團公司登記證》。
注:依照《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》設立的企業集團申請登出登記適用本規範。
《企業集團註銷登記申請書》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》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《中國企業登記網》()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。
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影本的,應當提交原件。
提交影本的,應當注明“與原件一致”並由主管部門(出資人)加蓋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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