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337調查新趨勢及涉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對策
2012年8月,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又對華為、中興、宏達、三星、佳明等境內外知名企業發起了大規模的337調查。據統計,僅2012年上半年,美國就對中國臺灣和大陸發起了25起337調查,占總發起量的86.2%。康栢會計師事務...
2012年8月21日,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又對華為、中興、宏達、三星、佳明等境內外知名企業發起了大規模的“337調查”。據統計,僅2012年上半年,美國就對中國臺灣和大陸發起了25起“337調查”,占總發起量的86.2%。,“337調查”的實質是一種智慧財產權貿易壁壘,美國頻頻對中國發起“337調查”一方面是因為中國近年來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不斷增高,威脅到了美國本土企業的發展;另一方面,歐美經濟復蘇動力有限,美國政府寄希望於“製造業回歸”,為此,不得不竭力打壓他國產品進入美國市場。
最具殺傷性的貿易武器
“337調查”,是指根據美國《1930年關稅法》第337條款規定,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有權對與進口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投訴進行調查,並作出裁決。作為美國特有的法律救濟,“337調查”具有立案容易、管轄權廣、影響面大等特點,是比反傾銷更具殺傷力的貿易武器。
從今年上半年美國發起的“337調查”案件來看,涉案產品以電子資訊等高新技術產品為主,且涉案理由主要是專利侵權,一旦涉案企業被裁定違反了“337條款”,涉案產品將被直接排除出美國市場。
建立智慧財產權防禦體系
基於“337調查”的特點和發展趨勢,羅漢文認為,加強對“337調查”的瞭解,積極應訴,並建立健全的智慧財產權防禦體系是中國企業應對“337調查”困境的關鍵。
熟悉“337調查”規則,做好智慧財產權檢索
為了避免觸及“337調查”的高壓線,企業在進入美國市場之前,首先要熟悉瞭解“337調查”的程式、救濟措施等內容,做好市場調查和智慧財產權檢索。如果條件許可,企業還可以委託專業人士做侵權分析,從而從整體上把握該智慧財產權的註冊、使用、轉讓等情況。
重視技術創新
“337調查”的高發,從根本上說,是中國企業缺乏技術創新的必然結果。為此,企業必須有強烈的自主智慧財產權意識,不斷提高自我創新的能力,消除對外國技術的依賴。如需引進國外先進技術,企業也必須在消化吸收的基礎上,提高再創新能力。
重視智慧財產權的國際保護
目前,中國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還相對薄弱,據統計,仍有約90%的企業沒有申請專利。中國企業要避免智慧財產權糾紛,首先要積極申請專利,構建自己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網。鑒於在美國本土依法註冊的專利擁有解決糾紛的優先權,中國企業尤其要關注美國本土的專利申請。
積極應訴
由於“337調查”具有很強的行政色彩,並且應訴費用昂貴、程式複雜繁瑣,很多中國公司接到應訴通知後,缺乏勝訴的信念,常以和解的方式結案,甚至乾脆不予應訴。但“337調查”涉及的是整個美國市場,如果不幸成為被告,企業最佳的選擇是馬上成立應訴團隊,聘請資深律師,積極應對。
自2002年以來,中國已成為美國“337調查”的第一大涉案國,而隨著國際市場競爭的加劇,未來“337調查”將更加常態化,涉及的智慧財產權類型也將更加複雜多樣。為此,企業的當務之急是要提高危機意識,積極構建智慧財產權體系,化被動為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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